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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弹劾风暴升级!参院是否必须开庭引争议
Bole泰国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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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菲律宾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两名前当职成员于2026年5月8日表示,一旦参议院正式收到针对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的弹劾条款,参议院必须依法成立弹劾法庭,没有任何选择空间。


众议院预计将在5月11日(周一)就相关委员会报告及提出的弹劾条款决议进行表决,通过后将正式提交参议院处理。


众议院高级副多数党领袖、伊洛伊洛省众议员洛伦兹·德芬索尔(Lorenz Defensor)同时也是第19届国会弹劾检察官,他表示宪法并未对参议院召开弹劾法庭设定任何附加条件。


此前,参议员潘菲洛·拉克松(Panfilo Lacson)曾表示,如果多数参议员反对,参议院可能不会召开弹劾法庭。


德芬索尔在8日的线上采访中强调:“根据宪法,没有任何理由阻止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的成立,宪法并未设定任何条件。”


他进一步表示,参议院必须履行职责:“参议院没有选择余地,因为这是宪法要求。假设出现一位滥权、腐败甚至恶劣的总统,如果只是因为参议员是其盟友就无法审判,这是不可以的。”


他指出,弹劾程序必须进行,而最终结果由参议员决定,“他们可以选择无罪释放,也可以定罪,但不能拒绝召开审判来逃避宪法责任。”


众议院少数党高级副领袖、前参议员丽拉·德利马(Leila de Lima)也反驳了拉克松的说法。


她表示:“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好像参议院在收到弹劾条款后是否召开弹劾法庭是可选的或自由裁量的。”


她强调宪法条文明确规定这是“必须程序”,使用的是“shall”,而不是“may”。


当被问及如果参议院拒绝召开是否构成违宪时,德利马回应:“我认为是的。”


她补充说:“认为参议院可以通过投票决定不召开弹劾法庭的想法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11条,这一程序是明确且强制性的,没有任何自由裁量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