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全球性的,我们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并受到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约束。”雷穆拉在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表示。
他指出,2009年菲律宾通过的《共和国法案第9851号》,即《菲律宾关于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的法案》,使菲律宾符合国际法律标准,同时明确界定并惩罚严重的国际罪行。
雷穆拉强调,国际刑事法院的目标是针对个人,而非国家,因此菲律宾政府无义务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然而,任何被控犯有该法院管辖罪行的菲律宾公民,都需要自行面对相关法律程序。
这一话题的讨论再次引起关注,源于参议员伊梅·马科斯对国际刑事法院是否有权在2025年3月11日逮捕前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提出质疑。
马科斯指出,菲律宾已于2018年3月17日正式退出《罗马规约》,并询问国际刑事法院在菲律宾退出后,是否仍能对菲律宾公民行使管辖权。
“这让我感到困惑。外交部的立场是,菲律宾退出后不再受《罗马规约》约束。但现在你们却表示,根据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普遍原则,菲律宾个人仍可能受到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马科斯在听证会上质疑道。
她进一步要求雷穆拉澄清,是否只有批准国际条约的国家才受其约束,或者国际刑事法院的权限不受菲律宾是否仍为条约缔约国的影响。
雷穆拉再次强调,菲律宾本身不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但个人可能仍受其法律约束。此外,他重申,菲律宾政府不会协助或配合国际刑事法院针对杜特尔特的调查。